我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不规范司法行为

19.03.2015  09:26

  浙江检察网杭州3月18日讯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监督权的行使更不可任性,更要重规范。为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我省检察机关目前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这次贯穿今年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案件管理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八个方面问题: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严格落实全部、全面、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制作不规范,审讯与录制不分离,录制不全程、不同步,选择性录制;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检察人员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上述八个重点方面,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真正下大气力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顽症”。同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和开设网络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据悉,对反映出的重点问题,省检察院还将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专项检查、检务督察、抽查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