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院获“全国质检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03.08.2015  13:12
      7月28日,全国质检系统表彰大会暨人事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国家质检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对获得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省标准化研究院获“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质监系统仅2家单位获此殊荣。
      作为集质量与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于一体的公益性技术机构,省标准化研究院始终以“服务政府、服务产业、服务企业和服务公众”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助力浙江标准强省建设。为主制定的全国首个“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发布实施。围绕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智慧城市等政府中心工作,主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建设指南》《智慧城市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等国家标准,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在国家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中担当重要角色,省标院专家多次作为全国唯一的质监部门地方代表入选中国贸易代表团参加WTO/TBT例会,2013年以来提交的24项特别贸易关注议题被中国代表团采纳,作为WTO/TBT例会议题,占议题总数的80%以上。标准信息服务全国领先。建立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标准信息在线查询平台,拥有标准电子文本67万件,平台网站注册用户达35万,日均IP访问人数超2万,百度查询排名第一,用户遍及全国。科技创新成绩斐然。近年来,为主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7项,为主制定国家和地方标准2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8个,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