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院协助做好“个转企”工作

03.12.2014  17:01
      自2012年以来,借《个体工商户条例》颁布实施的东风,省标准化院协助浙江省各地积极探索实施“个转企”工作,鼓励和引导具备发展成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采用企业组织形式或实施公司制改造,进一步发挥个体工商户在促进经济总量扩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引领产业集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个转企”工作涉及到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换证工作,该院协助浙江省各代码办证点全力以赴,积极做好应对工作。主动服务企业,为万余家企业办证换证升级工作。2014年1-3季度全省共为1.87万家“个转企”单位办理了组组织机构代码证升级换证工作;截止9月底,共为全省7.7万家单位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升级换证工作;个转企”后适用小型微型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质联发〔2012〕8号文件精神,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组织机构代码工本费。2014年1-3季度共减免费工本费33.66万元;截止9月底,全省总计减免费工本费138.6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全省各代码办证点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个转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服务工作。(以上数据不包括杭州、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