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准化院应珊婷获评“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

18.10.2016  11:09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在全省授予20位同志“省直机关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省标准化研究院应珊婷名列其中。
      应珊婷自工作以来,本着实心做事、诚心待人的人生准则,通过标准化手段为我省乃至全国农业和城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是全国首个美丽乡村省级标准和国家标准的牵头制定者。她所做的研究,令美丽乡村建设有据可依,并真正从顶层设计落到实处,让全国千万农村居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者。对待工作,她兢兢业业,为海盐、安吉、湖州、开化等地的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了最精准的服务。同时,作为农业与城镇化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她真诚对待每一位同事,在业务上倾囊相授,为推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研究队伍作出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