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学会召开十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

22.01.2015  20:38

  1月21日,省林学会第十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杭州召开。省林学会理事长、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科协学会部负责人,省林学会常务理事、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浙江省林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细则》、《浙江省林学会章程》等办法的修订。并增选省林学会理事、省林技推广站站长高智慧为省林学会副秘书长,审议通过了288名申请加入浙江省林学会的人员名单。

  会上,吴鸿代表学会作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重点的报告。2014年,省林学会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科普、决策咨询、承接职能转移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学会连续4年被省科协评为“学会工作先进单位”,提交的信息“省林学会举办‘湿地与五水共治’学术活动暨湿地专委会成立”被省科协评为优秀稿件。2014年省林学会学术交流活动频繁,科普宣传内容丰富;试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有序推进;学会会刊出版发行稳中有升;组织管理建设卓有成效,学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省科协学会部部长谢牧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林学会2014年工作,认为学会工作具有许多亮点,许多特色,学会团结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林地上,把项目做在产业上,产学研结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指出,省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卓有成效,为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作了示范。他要求,新的一年,省林学会工作要从提能、承能、助力、联动4个方面入手,重点开展社团评估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为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动力。

  2015年,省林学会将继续围绕“两美”浙江建设和实现“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目标,开展学术、科普、决策咨询等活动,着重做好社团等级评估、扩大承接转移职能试点工作,着力提升学会的科技服务创新能力,为浙江治理体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省林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