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召开森林公园立法座谈会

22.11.2016  21:10

  11月18日,为推动我省森林公园立法工作,省林业厅在杭州召开了浙江省森林公园立法座谈会。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卢苗海参加会议并讲话。部分市林业局森林公园主管处室负责人、县林业局分管领导、森林公园负责人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对《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森林公园有关条款进行了逐条审核和修改。

  卢苗海指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森林公园的主管部门,要在思想认识上正确理解和把握森林公园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从推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认真做好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工作,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卢苗海强调,森林公园立法将为我省森林公园建设事业提供难得的发展契机,希望与会人员结合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实际,为我省森林公园立法积极献言献策。

  自1982年建立首个宁波天童森林公园以来,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至2016年9月,我省已批建各级森林公园269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9个,省级森林公园80个,市县级森林公园150个。但长期以来,我省森林公园法律位阶较低,限制了行业管理的力度,迫切需要加强森林公园立法。省林业厅对此十分重视。2012年,就组织起草了《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并征求省级财政、建设、旅游、农业、国土、编制等部门和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2015年,根据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省林业厅对森林公园与公益林立法草案进行了合并立法调研,形成了新的草案。下一步,省林业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公园立法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立法。(省林场总站)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