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
04.12.2015 19:3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办的有关部署,近期省林业厅组织参与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执法骨干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参培人员顺利通过了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做好全省林业系统近千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二是针对新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全省各地林权管理中心的工作骨干进行发证培训。三是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森林公安的执法培训班,讲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以及萧山、龙泉、龙游、仙居4个地区的典型案件。四是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今年1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修订中新增加的内容和修改幅度较大的法律条款进行了比较、剖析和解读。这一系列的活动有效地增加了全省林业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林业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下一步,全省林业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的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深入宣传学习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森林浙江”、“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相关法律宣传,进一步发挥好法制宣传服务重点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厅政策法规处)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4.12.2015 19:35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