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

28.04.2019  23:42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新时代我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方案》明确了我省红十字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群众,着力提升“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我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作出新贡献。《方案》强调,红十字会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必须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必须坚持人道宗旨,服务群众;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固本强基;必须坚持公开透明,提升公信。通过深入推进改革,保持和增强我省红十字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健全完善治理结构、改革创新组织设置、人事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的开展救灾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工作职责,使红十字会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第一,优化治理结构。增强红十字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省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红十字会员、青少年、志愿者、工作者和捐赠人的比例;优化领导班子成员结构,省红十字会常务理事实行专、兼、挂相结合,挂职、兼职副会长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的比例达到40%以上;依法推进监事会建设,加快形成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现代治理结构。


    第二,优化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优化省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强化会机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功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事务性职能;加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建设,加强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和财务监督;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红十字强基工程”,鼓励红十字基层组织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会员意识和组织认同感、归属感;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进完善以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为主导、学校红十字会为基础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网络,分层次组织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教育活动;激发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力,探索新时代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管理新模式,推动枢纽型组织建设。


    第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核心业务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精核心业务;创新宣传传播方式,深化与媒体合作,加强网络自媒体平台建设,打造全系统宣传矩阵;创新服务载体,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红十字会“保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的工作主线,加强服务平台和服务载体创新;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红十字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三服务”工作制度。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提升组织公信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红十字会内部管理,坚持从严治会;加快“数字红会”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红十字事业深度融合,培育和打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网络公益项目和品牌;推进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进一步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省红十字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帮助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研究解决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理事真“”事、理事办实事制度,探索建立红十字会履职情况报告评价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积极稳妥实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