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受援地区人才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做法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6.01.2016  10:48

  201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支持包括新疆、西藏、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和四川阿坝州藏族等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群体在我省创业,可与我省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创业奖励等政策,帮助受援地区人才树立信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做法有: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电商培训援疆。组织师资力量赴阿拉尔市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同时组织师市领军人才来浙参加农村电商实训,60余名阿拉尔市电商人才参加了培训,受到受援地干部群众一致欢迎。还组织22名阿克苏新和县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来浙考察学习,帮助他们创业和提高电子商务实战专业水平,培育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进一步激发受援地高校毕业生的自主创业热情。二是协助启动阿拉尔市首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举办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网络创业人才培训班、电商创业培训、电子商务知识讲座等各层次培训讲座,让受援地电商人才汲取电子商务方面的前沿理念,学习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促进受援地电商创业发展。三是加强创业活动交流。开展创业孵化,创造就业条件,扶持自主创业。选派创业导师,协助阿克苏人社部门开展2015年阿克苏地区创业大赛,并组织13名创业之星来浙学习考察,交流借鉴创业成功经验。向四川阿坝州人社部门干部展示我省的创业优惠政策和良好氛围。四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先后组织开展受援地骨干员工“语言+技能”、师市市场营销、人社系统业务骨干和领导来浙实训,为受援地培养各类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