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会议在杭召开
9月10日,省国资委纪工委在杭州召开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召开的地方国资委纪委书记研讨会精神,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项要求;交流研讨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省纪委领导委派,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翁春光到会指导,省国资委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郑建余对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体要求。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省国资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省国资委机关纪委书记及纪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各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翁春光对省属企业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给予肯定,并就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形势,用好党章党规党纪这把尺子,切实让问责成为常态;二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主业,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着力强化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郑建余总结回顾了近年来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的成效:一是注重创新制度机制,层层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二是注重抓作风、正作风,企业风气进一步向好;三是注重选好人、用好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四是注重强化源头治理,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五是注重支持纪委工作,办信办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分析了当前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并要求省属企业要切实强化工作举措,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在深化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解、加强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会上,郑建余还就当前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确保廉洁过节,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