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全面委托下放省级检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

24.04.2015  11:08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零审批”,近日,省质监局将省级检验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建立社会计量公正行(站)审批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委托下放给检验机构所在的相关市局。
        据统计,截至2015年3月1日,我省省级检验机构共101家,其中省局直属检验机构有8家,杭州所在地机构90家,宁波2家,温州3家,湖州2家,绍兴3家,丽水1家。目前,由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统一负责承担省级机构的受理、技术评审、材料初审、打印证书附表及归档工作,审核审批工作依然由省局负责。由于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不是行政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权,这对于加强省级机构的监管,提升机构检验能力,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按照“属地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省质监局决定将省级机构的许可委托下放给杭州等相关市局,以实现省局真正“零审批”。同时也方便省局集中力量,加强对全省检验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下一步,检验机构许可事项的受理、组织技术评审、材料的审查审核审批、证书附表打印及归档等所有程序,将严格按照之前省局与各市局签订的“行政许可委托书”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省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以确保简政放权工作的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