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月6日3版报道:省审计厅通报移送事项处理情况​ 17起违法违纪问题办结

07.01.2016  10:14

  本报杭州1月6日讯 (记者 沈吟 通讯员 孟明 何刘坚) 1月6日,省审计厅官方网站发布《2016年第1号公告》。这份公告通报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省审计厅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17起违法违纪问题事项及办理情况。这些违法违纪问题涉及滥用职权和受贿、挪用公款、套取科研经费、骗取专项资金、渎职犯罪、偷税漏税等。据了解,这是省审计厅首次发布移送违法违纪问题办结情况公告。从今年起,省审计厅每年向公众通报上一年度的移送问题办结情况。   

在此次通报中,审计发现仙居县3家福利企业虚假安置残疾人、违规享受国家税收优惠327.63万元。根据移交的线索,2014年9月,仙居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仙居县民政局福利工办原主任俞建斌有期徒刑6年,退缴赃款2.8万元并上缴国库。2015年4月,仙居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仙居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陈乾友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退缴赃款2.8万元并上缴国库。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处邵安强、姚颂和利用职权在关联企业处报销个人费用。省审计厅将此线索移送省纪委查处。2014年11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姚颂和有期徒刑5年3个月;以贪污罪判处邵安强有期徒刑5年。   

高校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等问题多次出现在公告中。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期间,浙江科技学院10名教职工虚列劳务费清单或以虚假发票套取财政性科研经费问题,并将线索移送省教育纪工委等部门查处。2015年3月,省教育纪工委给予一人行政记过处分、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人党内警告处分、6人通报批评处分,两人批评教育,对涉事的一名副校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发放给学院在职教师的劳务费全额予以追回。   

2014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6家省级公立医院部分项目课题组通过虚开材料发票、向课题组负责人家属公司采购材料、改变预算用途等方式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根据审计移交的线索,2015年7月,浙江大学对涉及的11名科研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廉政诫勉谈话、深刻检讨等;收回了已结题和套现的科研经费94.85万元,上缴省财政,并要求其余经费按项目预算专款专用。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多起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案件,也受到法律制裁,包括嵊州市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虚构项目、伪造材料等手段虚报投资额,骗取财政补助资金130万元;浙江泰星儿童玩具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骗取财政贴息补助资金429.89万元等。   

此外,审计发现的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费超范围、超标准大量购买礼品,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送礼等违纪问题,钦寸水库安置点附属工程招标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也广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