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日上午,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徐鸣华,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冯水华传达了省委书记车俊关于巡视工作讲话和指示精神。会上,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陈正权就即将开展的巡视作了动员讲话,徐鸣华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冯水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宣新瑞、邵先富及巡视组全体成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陈正权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把住发现问题这条生命线,抓住推动问题解决这个落脚点,不断深化政治监督。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巡视工作规划》,旨在构建起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巡视监督制度体系,为建设“六个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为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陈正权强调,省委巡视组将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十三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徐鸣华强调,按照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的部署要求,本轮巡视要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要以本次巡视为契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既要主动、真心接受监督,又要增强党性、改进工作。做到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真正把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视工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冯水华在表态中说,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工商局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是对局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对各项工作的“把脉问诊”,更是对省局党委党的领导是否有力、开展党的建设是否扎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否不断推向纵深的“综合会诊”。省工商局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将站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接受省委巡视当作加强局党委班子政治建设、检验一切工作成效、不断改进提高党性修养和各种本领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心实意拥护、迎接、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省工商局将积极做好配合巡视工作和联动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坚决服从巡视安排、客观真诚地表达意见建议,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注重成果转化,坚持“边巡边改、真改实改”,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动员会后,召开了党委工作汇报会,省委巡视组听取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据悉,省委巡视组将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一个多月。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5712315(受理时间:8月2日至9月28日工作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 30),举报信箱: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省行政中心9号楼,省委第八巡视组收,邮编310029,开通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