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温州市所辖县(市、区)反馈情况
近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温州市所辖洞头县、文成县、平阳县、瑞安市反馈巡视情况,并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洞头县,巡视组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干部参与“呈会”,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有的领导干部利用监管职权在企业“搭干股”;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不严。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县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有的县级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够严格;
一些窗口单位仍存在办事推诿问题;清理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工作不彻底。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对民间金融风险问题敏感性不强。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干部管理、机构设置还不规范;退二线干部管理不落实;个别领导干部子女工作调入存在“飞过海”现象。
在文成县,巡视组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插手土地出让、房产建设和工程项目的问题;工程建设“串标”问题相当突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对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反映集中;有的党员干部从事集资牟利活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不够明显;治理干部队伍中“庸散懈怠”问题的决心和力度不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两个责任”逐级传导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队伍中有“小圈子”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依法履职甚至乱作为。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对重大事项的酝酿讨论有时还不够充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严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乱开口子;编制管理比较混乱。
在平阳县,巡视组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关键岗位腐败案件高发,领导干部职务、岗位寻租比较突出;土地出让和重大项目开发中,权力干预和缺位现象并存,容易滋生腐败;一些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监管缺失,存在巨大廉政风险;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腐败案件不断。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酒局”“牌局”等一些“四风”顽症没有得到根除;存在懒庸怠政现象,一些干部缺乏精气神。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对少数党员信教参教问题重视不够。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征求和听取意见不够;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法规存在偏差;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
在瑞安市,巡视组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不力,导致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比较严重;多系统、多领域“塌方式”腐败案件多发;农村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虚报冒领、违规购车等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为官不为现象依然存在,到机关部门办事“难”的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形式主义、“数据注水”等不正之风有所蔓延。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务虚多、务实少现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班子成员参与决策意识不强;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问题突出;少数领导干部子女违规录用到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