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宁波所辖四区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现象

24.09.2015  12:56

  【摘要】经省委同意,近期,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宁波市所辖北仑区、镇海区、江东区、海曙区反馈巡视情况,并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浙江在线杭州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通讯员/颜新文汪志建编辑/马丽红) 经省委同意,近期,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宁波市所辖北仑区、镇海区、江东区、海曙区反馈巡视情况,并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北仑区: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仑区委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作风建设成效比较明显,不断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和程序给企业优惠政策,涉嫌利益输送;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没有同步跟上,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隐患较大;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造成较大损失;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干部存在自满和懈怠情绪;部分干部存在选择性作为现象;一些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履行主体责任覆盖面不宽、力度不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全面有力;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时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一些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执行干部任用程序不够严肃;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仍然存在;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镇海区: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镇海区委政治纪律观念强,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健全防范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土地出让、项目招商、工程建设等领域问题反映集中;企业奖励、税收减免、资金担保、国有资产管理等行为存在廉政风险;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问题;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基层单位缺乏针对性的防控及监管。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及作风建设方面,顶风违纪现象不断发生;巧立奖励项目、变相发放津补贴;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为官不为”现象。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现象,纪检工作组织保障不够到位;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政治规矩缺乏敬畏;有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廉洁意识淡化。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重大决策有时民主不够充分、集中不够完善;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肃、规范;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财产。

   江东区: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江东区委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成效比较明显,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比较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较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与城区建设管理相关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存在制度和监管漏洞;有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把关不严,造成较大损失;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现象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会议多、文件多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够到位;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还不够有力;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重大决策不够规范、不合程序;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依然存在;执行干部政策存在偏差。

   海曙区: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曙区委政治纪律观念强,贯彻执行省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着力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党内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注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重点领域、权力部门的防控措施、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反映较多;一些国有资产失管失控,流失现象明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及作风建设方面,假公济私、违规谋利问题时有发生;自定奖励项目和标准,变相发放奖金补贴;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不愿担当、“为官不为”等问题;工作纪律不够严肃,存在松驰现象。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衰减现象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不强、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宗教;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区领导班子和部门党组民主集中的氛围不够;个别领导班子整体能力偏弱,分工不够合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严肃。

(本文来源: 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