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检查组来我厅反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检查情况
4月6日,省委第十二检查组来我厅反馈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落实十大整改行动落实工作检查情况。检查组副组长浙江广电集团总编辑吕建楚、省纪委常委、秘书长陈章永代表检查组分别反馈有关意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委第十二检查组成员和省委教育工委班子成员、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16日至17日,在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黄旭明的带领下,第十二检查组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汇报,与58位同志进行了谈话与交流,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并实地延伸检查了中国计量学院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认为,过去一年,省委教育工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工委对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措施具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教育工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在一些重点领域出实招、见实效,在一些难点问题上敢碰硬、有突破,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强化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突出建章立制,一批创新亮点彰显特色;严格落实导向,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巩固;注重实践养成,校园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但是,对照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部分高校特别是二级学院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相对还比较薄弱;一些高校的竞争性公款存放依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项目审批、科研经费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较大;高校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务用车和长期借用租用车辆、办公用房超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还时有发生;违规收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禁而不绝。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短板和问题,如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平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还需改进、网络阵地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等。对下步整改行动和落实工作,巡视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希平代表委厅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向检查组表示感谢。刘希平表示,检查组的工作很深入,了解的问题也很细致,对问题的分析很切合实际,极具建设性,对我们的工作是很好的指导。下一步,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主体责任意识,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按照省委要求,牢牢守住高校阵地,做到寸土不能失、片瓦不能丢,丝毫不能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