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巡视工作条例
省委常委会8月31日上午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中央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利剑”。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也是第一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党内法规,对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对象范围、方式方法、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等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们党依规管党治党进入了新境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巡视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巡视工作的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推动条例精神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承担组织实施之责,具体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之责,当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当好巡视组的帮手,当好促进工作的推手。省委巡视组要承担监督之责,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使巡视过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被巡视党组织要承担巡视整改之责,“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会议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转作风、正作风。中秋、国庆将至,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高标准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扭住不放。要紧盯“两局”、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等,坚持明察暗访不断线、严惩违纪不松劲,形成持续有力震慑,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