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国家森防指国家林业局表彰
近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向连续从事森林消防工作20年以上的同志颁发“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纪念奖章”。我省丽水市莲都区森林消防大队等3个单位获得先进单位称号,戚顺利等6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称号,徐惠芳等16名同志获得纪念奖章。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森林消防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连年下降的好成绩,为保护生态安全、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批班子建设过硬、队伍素质良好、管理严格规范、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牢记使命、兢兢业业、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丽水市莲都区森林消防大队等3个单位,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五条标准全面落实,工作制度严密规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丽水市莲都区森林消防大队,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成绩突出。15年11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突发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丽水市莲都区森林消防大队仅用了40分钟便赶到事发地点,与丽水消防官兵同时到达,是当天第一批到达事发地点的救援人员。他们紧张有序地协助消防官兵清理倒塌房屋,成功开启生命通道,在第一时间配合消防官兵救出了5人,包括目前唯一一位经抢救生还的伤者,成为我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典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戚顺利等6名同志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森林消防工作,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部门森林防火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中贡献突出。获得纪念奖章的16名同志,连续从事森林消防工作已满20年,他们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用坚持和奉献,长期坚守在森林消防第一线。(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