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举办省属企业监事会业务培训班
9月23日至25日,省属企业监事会业务培训班在绍兴举办。此次培训由省国资委主办,杭州市和绍兴市国资委协办。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桑均尧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委副巡视员、监事处处长黄京秀主持会议。省属企业监事会成员,省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省属企业子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长,以及杭州、绍兴市属企业监事会成员等约160人参加了培训。
桑均尧在讲话中结合当前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明确指出全省监事会工作要实现理念统领,从5个方面牢牢把握工作的方向和主线,稳步推进监事会建设。一是要树立公司治理思维,坚定不移地推进监事会工作。尽快从传统行政管制思维向现代公司治理思维转变,以公司治理的顶层思维,以《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治理架构为根本依托,从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高度,认识、思考、指导和开展外派监事会工作。二是要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督定位,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要准确认识自身角色,是监督者而不是经营者,只负监督责任而不负经营责任,监督经营者而非替代经营者,自觉分辨监督行为和经营行为的职责界限。三是要常驻企业一线,开展过程监督。根据企业经营活动及时调整监督重心,事前及时充分掌握企业重大经营信息,准确辨识及防控风险,事中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行为,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事后督促企业整改,推动制度完善,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活动链条。四是要与出资人融合,与企业融合。监事会要把两个融合作为根本工作要求,既要紧紧围绕出资人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监督的协调配合,促进监事会成果运用水平不断提升,又要主动嵌入企业内部的工作流程,成为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五是要履行报告职责,明确监督责任。监事会要树立“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是失职”的责任意识,监事会工作的管理机构要把报告职责作为传递监事会责任压力的有效手段。
此次培训邀请了长期从事国企监事会工作的专家授课,既从国企治理的高度深入剖析了监事会的基本理念,又从监督实务的角度介绍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课堂气氛活跃,互动积极,受到学员们的普遍欢迎。会议还专门安排半天的分组讨论,围绕“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提升监事会作用”的主题,学员分四组展开讨论,开拓了思路,传播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也为省属企业和地市搭建了一个良好交流平台,促进了监事会履职水平的总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