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我省召开药品采购新平台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22.09.2016  10:05

       9月19日下午,我省召开全省药品采购新平台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敬、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包保根主持会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级医院院长、财务科长和信息中心主任,省药械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本次会议。

       同时,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各地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院长、财务科和信息科负责人在各市、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李云林副秘书长对下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和推广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推进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是我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重要内容;二是补齐短板,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向纵深推进;三是狠抓落实,确保新平台各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李云林要求,全省政府办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含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都应按要求接入新平台。2016年10月31日前,将省级医疗单位采购和结算工作接入新平台。11月起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即杭州、宁波、温州和绍兴市首先接入新平台,然后推进至其余地市,争取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全省覆盖。

       杨敬主任介绍了新平台建设前期工作,部署了下一步新平台建设、推广工作安排及要求。他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平台建设工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联系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新平台建设。他强调,下一步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平台采购账号清理工作;二是开展资金结算与“一户通”签约工作;三是开展系统对接工作。

       沈磊副厅长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对降低医疗费用水平、合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补偿机制具有长远意义。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领会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政策意图,加强与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各项工作。同时他还就扎实做好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委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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