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下沙)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20.05.2015  04:19

省教育厅:

  你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审批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下沙)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5〕35号)及附件收悉。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开展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5〕16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浙江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工程建设有利于缓解高校在职教师居住困难问题;有利于引进人才,稳定教师队伍;也有利于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租赁房建设体制。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教育强省”战略的实际举措,符合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拟选址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606号,位于下沙高教园东A地块东南角,东临文海南路,南临学林街,西侧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和中国计量学院现代技术学院学生生活区,北侧为下沙高教园教师集体宿舍。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651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152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51317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房面积41385平方米,单套面积按照杭州市公租房政策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共计租赁房源591套;配套幼儿园4800平方米,小区配套设施5132平方米。项目用地面积37.5亩为存量用地,不需新征。

  四、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185万元,分别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校和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共同筹资,所需资金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六、支撑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14048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复》(杭府控规调整〔2014〕125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下沙地块项目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复函》(函保字〔2014〕862号);杭州市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500022);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杭经开环评批〔2015〕66号);联建单位的出资承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直房改办,杭州市政府、杭州市建委、杭州市环保局、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省教育发展中心。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