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杭州召开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本网讯 5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和秘书长李火林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事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事免职报告、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2018年省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关于《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等四件报批法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改情况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作关于浙江省2018年省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作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作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说明、关于《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等四件报批法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宋建勋作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改情况的说明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亦秋作关于《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任忠作关于《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根据会议日程安排,5月29日至30日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上述议题进行分组审议。
省人民政府高兴夫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罗悦明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占国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黄生林副检察长,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8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全体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这次全体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