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闭幕

23.12.2019  15:02

  浙江日报讯 12月19日至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杭州举行。

  会议第三次审议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并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征求对“一府两院”3个工作报告稿的意见;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拉高工作标杆,谋划推进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紧扣中心和大局履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展现了人大应有的作为与担当。

  当前,距离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只有20余天时间,筹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完善明年具体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报告稿修改好、完善好,依法提请大会审查,更好地把党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行动的自觉;围绕本届省人大的首次省人代会立法,抓紧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协商等,为审议好、制定好这部法规奠定基础;突出会务保障细节,全方位做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精心组织策划今年大会的一些重要创新举措,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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