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11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均获批

14.11.2018  11:42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至此,沿海11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标志着这些省区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了更好地发挥海洋优势,山东、广西两省(区)分别组建自然资源厅、海洋局,不再保留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作为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山东省海洋局是山东省围绕经略海洋、海洋强省建设重大战略而组建的,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海洋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海洋产业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海洋科技、海洋对外合作等。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与海洋局于10月27日先后挂牌。

  为加强省委对海洋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山东还组建了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海洋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持之以恒地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其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

  广西组建自治区海洋局是从广西特色优势出发,根据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完全自主设置的部门管理机构之一,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专门履行海洋管理等职责,将更好地发挥广西海洋优势,进一步培育壮大海洋产业,不断提升向海经济竞争力。广西海洋局于11月12日挂牌。

  福建组建省自然资源厅,在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和渔业管理相关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为正厅级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原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相关职责,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承担全省渔业渔港管理职责,承担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渔业执法等职责。10月26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挂牌。

  作为全国首个获批地方机构改革方案的海南,组建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加挂省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原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9月29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海洋局挂牌。

  河北、浙江、广东三省分别组建省自然资源厅,加挂省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10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同时挂牌。10月2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挂牌。

  天津市、上海市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天津保留市海洋局牌子,上海市水务局挂海洋局牌子。

  辽宁、江苏组建省自然资源厅,不再保留原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据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将在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