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主可在省内异地免委托申领环保标志了 黄标车除外

12.08.2015  05:53

   浙江在线杭州8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铖编辑/马丽红) 为申领一枚汽车环保标志最远要开百公里,“中枪”的浙江车主有没有?今天,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继今年5月浙江省内非本地牌照车可免委托异地检验之后,从本月起,本省号牌车辆(除黄标车外)可在省内异地免委托申领环保标志了。 <<< 机动车环保检验地区分类名单

   本省号牌车辆(除黄标车外)可在省内异地免委托申领

  (一)注册地为A类地区(机动车环保检验地区分类名单见附件1)的机动车,可在A类地区的其它设区市异地环保检验并申领环保标志,无需申领异地检验委托书。

  (二)注册地为B类地区(机动车环保检验地区分类名单见附件1)的机动车,可在全省范围其它设区市异地环保检验并申领环保标志,无需申领异地检验委托书。

  (三)注册地为A类地区的机动车,不得在B类地区异地环保检验和申领环保标志。

  (四)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机动车,可在全省范围其它设区市异地申领环保标志。

   本省号牌车辆(除黄标车外)在外省市申领

  本省号牌车辆需要委托外省市检验并申领环保标志的,应到注册地环保部门或委托机构(名单见附件2)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完成环保检验申领了环保标志的,应当在30天内把环保标志副本的复印件送达注册地环保部门,由注册地环保部门将该车辆发放环保标志信息录入环保标志发放系统。

   黄标车不得异地申领环保标志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标准(不含国Ⅰ)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不含国Ⅲ)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注册地为本省的黄标车,不得在非注册地设区市异地环保检验和申领环保标志。

   外省市号牌车辆在本省申领环保标志仍需委托

  外省市号牌车辆在本省环保检验并申领环保标志的,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注册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本省设区市进行环保检验申领环保标志的委托书,由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在环保标志核发点领取环保标志。 

            环保小知识: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主要分为黄色和绿色。该标志是为配合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而设计的,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并发放,要求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禁止转让、转借、伪造。

  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未放置环保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可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五十元;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非本省籍机动车在本省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以罚款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