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召开地方金融立法座谈会

09.11.2018  15:10

  本网讯  为切实做好《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立法初审工作,扎实推进我省地方金融立法,11月7日上午,省人大财经委召开地方金融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经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代表以及法学专家围绕条例草案就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范围、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工作体系建设、规范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和违法违规责任处理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

  李学忠指出,各参会部门和代表、专家结合实际,积极献言献策,为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了许多好的意见。下一步,省人大财经委将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好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打好基础。

  李学忠强调,做好地方金融立法工作,一是要在中央总体监管框架下作好制度设计,完善制度衔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务实、管用、可操作;二是要切实保障防范和化解风险攻坚战任务的落实,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合理引导,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三是要遵从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与上位法不抵触、不重复,紧贴地方实际,切实发挥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四是要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职责范围,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金如,副主任委员钱建民、吴桂英,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莫红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