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获刑

21.05.2015  09:08

5月20日,杭州江干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孙某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产品营销、市场策划,收入不菲。但他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期间,先后4次在星巴克杭州万象城店内盗窃咖啡豆、保温杯、笔记本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693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陈欢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