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才10天 盗窃电缆再入狱

13.11.2014  15:01

  中新浙江网11月13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林静)出了牢门不改贼心,才10天又伸出了贼手。11月12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刘某,30岁,云南富源人。今年年初因盗窃罪被黄岩法院判处徒刑6个月,4月底刑满释放。

  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愿吃苦,刘某又起了贼心。5月10日20时许,刘某来到黄岩一家模具城附近的一个工地里,转了几圈,发现有一幢在施工的房子里放着一捆电缆。到了23时许,刘某抱着这捆电缆来到工地的围墙边,把电缆从围墙里扔出去,然后从工地大门出去。第二天早上,刘某将这捆电缆卖给路边收废品的男子。

  尝到了“空手套白狼”的甜头,隔了一周,刘某再次来到老地方,用携带的小刀割断塔吊机上的电缆线,偷得价值人民币168元的电缆线4米。

  6月15日晚上,当刘某再次把一捆电缆抛出围墙时,一束强烈的手电筒灯光照住了他,刘某被门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刘某在前罪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