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安监部门实施三项工程补齐行政执法工作短板

25.02.2016  18:24
              宁海县安监系统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瓶颈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行政执法经验欠缺,处理案件及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实施三项工程补齐“短板”。
              一是深化安监干部业务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安监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和岗位培训机制。积极推行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对缺少相关专业教育背景且从事安全监管业务的在岗人员,每年要脱产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执法文书评比和技能比武等活动。上联下挂,有计划地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到市安监部门和执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安监部门考察学习,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或异地互查活动,交流执法经验。对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监管人员,针对性安排到基层或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
              二是深化安全生产阳光执法工程。深化阳光执法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制约有效的办案运作机制,实现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中对从轻、从重情形的准确认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案件评审会廉政建设监督员列席制度,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完善案件处理信息公开制度,限制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随意性,促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阳光透明。开展“执法监督提升年”专项行动,从“正确适用实体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各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推行案件办理水平提升工程。加强纵、横向交流,切实加强与上级安监部门、本级法制办、公安、监察等部门的经验互动交流,进一步规范、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一方面积极建议上级安监部门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执法文书制定统一标准、格式规范,避免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各自摸索、标准不一,也有助于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另一方面建立局内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专题业务研讨活动,邀请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参与,分析办案中存在瑕疵问题,突出对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法律条文引用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推动办案能力的提升。(宁海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