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登记备案、分类监管”制度
22.02.2016 10:09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出台小作坊“负面清单”。通过多次走坊基层调研,起草了《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目录》,并两次向市、县两级市监局征求意见后,又通过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后出台了《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明确了小作坊不能涉及的12类食品生产加工,确立了小作坊合法生产范围,为下一步小作坊监管指明了方向。
二是实施小作坊“登记备案”。于2015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正式启动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实行“先照后备、告知承诺”式登记备案,改变以往“目录许可”和“规范保留”,即从“双轨”制改为“单轨”制运行。9月,又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工作推进会,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即“存档备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各地按照“登记注册零门槛,申报备案零负担”的原则,全面加快了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有效破解了小作坊目录生产许可难问题。
三是推行小作坊“分类监管”。在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公示牌,实行绿色(正常)、黄色(整改)、红色(停业)三色管理,强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和抽检结果信息公示,并根据日常监管结果分类确定监督管理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期间,对达不到小作坊生产加工基本要求或生产“负面清单”之内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取缔,确保将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大大提高了小作坊监管的指向性和监管的有效性,有效破解了小作坊日常监管难问题。
“负面清单、登记备案、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弥补了我市小作坊监管漏洞,提高了小作坊监管力度,确保了全市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安全。(温州市法制办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2.02.20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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