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安监管安健〔2014〕15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等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安监局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