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承担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首次入围检验机构出炉

18.11.2015  15:50
      11月17日,省质监局举行了浙江省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竞争性磋商和风险监控、质量比对等项目公开招标入围检验机构签约仪式。我省34家检验机构成为首批承担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竞争性磋商(2015-2016)入围检验机构,其中28家检验机构成为风险监控、质量比对等项目(2015-2016)公开招标入围检验机构。入围检验机构在签约仪式上作了公开承诺,省质监局副局长纪圣麟参加签约仪式,并从严守信用、确保质量、提升效率三方面对入围检验机构提出了要求。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法国质量法》赋予质量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是质监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传统的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往往通过行政确定的方式,指定检验机构来承担监督检验任务,缺少了市场竞争。今年,省质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从以往的行政指定确定中退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监督抽查工作中首次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政府采购形式选择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机构,以促进监督抽查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科学有效。此举标志着省质监局在对承担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的检验机构确定上步入了更加阳光与规范的道路,也为地方改革完善监督抽查相关工作作出表率。
      此次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分成两个标项实施政府采购,其中浙江省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浙江省省本级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监控、质量比对等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任务承检机构。评审采用技术评分的综合评估法进行,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入围检验机构。入围检验机构有效期两年,在这两年内,省质监局安排省本级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和风险监控、质量比对等项目时,都将在这些入围检验机构中选择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机构来承担。对于入围的检验机构,省质监局将进一步强化管理,除每季度工作质量例行书面检查外,还将以飞行检查的方式,组织专家不定期对部分重点产品承检机构进行检查,以促进监督检验工作公正性、有效性的进一步提高。       附件: 入围机构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