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力推住宅工程“阳光验收”

06.05.2015  11:03
  一是开门组建验收团队。参加验收的人员在原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和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与的基础上,增加以购房户代表为主并邀请媒体和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力量。
  二是精心交底验收标准。验收前,该站先向相关人员发放验收标准文本资料及验收专用小工具。由专业人员详细介绍验收内容、标准、程序及方法。
  三是随机确定验收对象。由购房户代表采用摸纸牌方式随机抽取若干套进行。
  四是全程公开验收过程。验收参与人员分为观感质量与实测实量两组,采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检测仪器和工具,逐户、逐间、逐项对照进行核查,并将测量数据和存在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
  五是当场公布验收结果。现场核查结束后,各验收小组分别汇报本次核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当场宣布本次核查情况。(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