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文规范 一年期高现价产品或“熄火”

09.12.2015  08:26

有消息传出,保监会近日向各寿险公司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业务。在高现金价值产品已经成为不少中小型险企的主打产品之际,其一旦受到规范,对险企的业务有何影响呢?

昨日,记者从杭城几家大型险企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会对一些小型险企造成较大影响。“很多小型险企近两年主要靠高现金价值产品来吸引客户,保费增长比较迅猛。如果不加以规范,隐患会增大。”太平洋人寿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分析道。

为了控制兑付风险

据媒体报道,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两倍以内;其中预期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及1年以下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1倍以内。

显然,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改变是一年期的高现金价值产品额度对资本金的要求高了。

而早在2014年,保监会就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在通知中,并没有关于一年期高现金价值产品的相关限制,仅是定义了“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而此定义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无改动。

昨日,太平洋人寿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很多小型险企近两年主要靠高现金价值产品来吸引客户,保费增长比较迅猛。个别公司今年保费同比增长高达300%甚至400%,远超几个大型险企。

这些小公司主要通过银保渠道和网络来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圈钱去做资本运作。然而,这类业务往往投资周期比较长或者风险比较大,而保单存续时间又在1年或1年以下,要及时兑付存在隐患。如果无限扩张下去,是没有可持续性的。”上述工作人员指出,保监会之所以要发文规范,正是为了限制此类业务的规模,来降低风险。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方薇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