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岗 荣获 “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7.05.2017  18:20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妇字〔2017〕17号),授予浙江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这是其继2015年2月获得“浙江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我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源于2002年的财务总监、专职监事委派制度,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财务总监、专职监事委派制度逐步向专职监事会制度转变,经多年外派监督模式的探索和经验积累,2010年3月正式确立了完整意义的外派监事会体制。目前共成立了4个外派监事会组织,每个监事会组织监管若干家省属企业,省属企业中除改制为产权多元化企业是内设监事会外,实现了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全覆盖。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重视关心下,浙江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们以“做国资卫士,展巾帼风采”为创岗口号,以“专业敬业显成效,监督融合促发展”为创岗目标,以“用心监督,敢担当;用情服务,强国企”为创岗宗旨,积极投入到“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一流的工作业绩、良好的职业素养、扎实的履职作风和拼搏进取的团队精神,赢得全体评委的一致好评,成功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文明岗”殊荣的获得,极大地提升了我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形象,必将激励全体监事会成员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勇立潮头、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