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现“跨区域用盐”案 涉事企业40余吨盐遭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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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杭州6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冰 编辑/王黎婧) “跨区域用盐”这种事情,在杭州也算新鲜事。前几天,杭州主城区一家公司因向萧山出售腌制盐,被认为涉嫌违反《食盐专营办法》,40余吨盐被扣押。
对此,杭州盐政管理部门称该案正在办理“不方便”接受采访,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陈存法则认为,目前食盐还是应该由盐业公司统一组织经营,盐政部门已准备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
民情巷链接:《举报浙盐集团垄断利益,利用手中的行政执法权肆意妄为》
涉事企业40余吨盐遭扣押
每吨盐比官方便宜百元 杭州企业因“跨区域用盐”被调查
事情发生在6月14日晚。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杭州上城区A公司向萧山一家蔬菜加工企业销售腌制盐,萧山盐政部门以“擅自向我区域内腌制企业销售食盐”为由,将3吨左右的腌制盐当场扣押。随后,又派人拉走A公司仓库里40吨腌制盐,理由是“涉嫌擅自从非法渠道购入腌制盐并销售及无准运证运输食盐”。
网友提供了两张“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落款时间分别是6月14日和6月15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张编号为“萧盐登存通字【2015】03号”的通知书上,加盖了萧山区盐务管理局公章;而另外一张编号为“杭盐登存通字【2015】第1号”的通知书上,没有加盖任何公章。
浙江在线记者在浙江工商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包括工业盐批发、零售,以及食用盐零售等。
“盐业公司的提货价是每吨860元,同样的腌制盐其他渠道每吨只要750元。”萧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主表示,稍大的蔬菜腌制企业每月要用掉两三千吨腌制盐,而盐政部门同时也是盐业销售部门,利用垄断地位不断打压民营企业,将“跨区域用盐”的罪名扣在企业身上。
盐政部门称涉事企业行为不当 准备将此案移交公安
接到网友放映的问题后,浙江在线记者先联系了杭州盐政部门,但对方表示该案件目前仍在办理,“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最终,浙江在线记者又联系到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陈存法。
陈存法说,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都属于食盐,尽管腌制用盐是浙江的地方标准,但其依然属于食盐的范畴。“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还是有销售区域的。萧山的企业就应该从萧山盐业公司去买盐。这个事情我们也知道,实际上这家企业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上来讲,我们肯定是要进行打击。”陈存法说,按照盐业相关法律法规,应该从规定的渠道进货,在规定的范围去销售。
陈存法告诉浙江在线记者,人们日常所说食盐零售,指的是销售小包装的碘盐;如果销售50公斤那样的大包装,就应该属于食盐批发范畴,而根据《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杭州盐政部门最近也在跟公安部门对接,准备将此案移交公安。
官员称中央对取消食盐专营很慎重 曾专门作出批示
“食盐专营”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尤其是去年,陕西、河南、江苏三地相继发生“跨区域用盐”被罚款事件,引发网友广泛质疑。
前段时间,多家媒体发表诸如“工信部确认将取消食盐专营”等文章,称国家在去年废止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释放出了废除食盐专营的强烈信号。但陈存法说,食盐专营仍然是现状。
“取消食盐专营制度可能是一种趋势,但没有说现在马上就取消。废止一些法规,并不意味着废除食盐专营。”陈存法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国家废止像《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样的法律法规,是因为盐业主管部门从国家发改委调整到国家工信部,一些权力也下放到省市层面,过去的一些办法因为过时而遭到清理。
到今天,食盐专营已经实行了2600年。陈存法说,中央高层对食盐管理很慎重,“最近国家高层也专门有批示,意思是对于是否放开食盐专营,要求‘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谋而后动’。”
浙江在线也将继续关注这起“跨区域用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