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03.12.2014  00:42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已通过省专家资源价值评估,正在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名称: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

  申报面积: 46.5平方公里

  申报范围: 北至杭浦高速、南濒钱塘江、东至丁桥镇与袁花镇分界线、西至周王庙镇与长安镇分界线。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该旅游度假区申报和评估工作的意见或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 2014年12月2 日至12 月8日,共7天。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浙江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电  话:0571-85212798,传真:0571-85157073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  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邮编:310007

  附件: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四至范围红线示意图

 

浙江省旅游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