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之都充满法治力量
法治宣传教育从少年抓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引导和保护其健康成长是大事,在外来人口占比达全市人口1/3的海宁,这件大事更是刻不容缓。因此,在多年的普法之路上,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一直是海宁法院普法工作的重点。“海宁的青少年犯罪中,外来人口犯罪率高达90%。”海宁法院少年庭庭长沈乐群告诉记者,这些青少年大多因父母疏于管教,加之不良环境影响,不慎参与盗窃、诈骗、打架斗殴等,误入了歧途。
作为嘉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海宁法院少年庭于1993年开始,便与市中小学开展“庭校共建”,让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适时对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如组织学生到法庭旁听案件、开设模拟法庭、组织法官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学讲座、进行以案说法等。仅今年上半年,各类活动参与人数达2000人次。
从2010年开始,海宁法院还专门组织编写了3本《少年审判案例选》,内容涵盖刑事犯罪、民事维权和权益保护等100个案例,以真实案例告诫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在每个案例的后面,法官还编写了‘本案思考’,通过对话形式与青少年产生心灵碰撞,引导他们规范自身行为。”沈乐群说。
除了对学校的青少年进行法治意识引导,对已经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海宁法院则一直坚持接茬帮教制度,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开展矫正工作。沈乐群介绍,除了与少管所、看守所等联合开展座谈外,少年庭法官还通过联合执法检查、部门对接等途径,与相关乡镇司法行政部门取得联系,适时了解未成年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访,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坚持,一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被成功挽救。2011年,未成年少女夏某在遭遇家庭变故后开始从事介绍卖淫工作,后被判缓刑。期间,夏某的父亲一度情绪失控。为帮助夏某重新回归社会,少年庭法官在缓刑考验期间,始终与夏某及其父亲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常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监管和教育。2014年5月16日,夏某期满解矫。就在今年1月,夏某的承办法官收到了夏某发来的喜帖,邀请法官参加她的婚礼。她十分感谢法官对她的关心和帮助,让她重新回归社会。
法治教育不松懈,生活关怀也不落下。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起,海宁法院的不少法官都成了“社会妈妈”,积极资助贫困学生。“我的‘女儿’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和妈妈相依为命,但妈妈身体一直不好,还做过手术,生活十分困难。”沈乐群说,她能做的就是对“女儿”进行一些资助,时常去看看她,为她做心理疏导,引导她积极向上。而在沈乐群的办公桌下,记者看到了一个可爱的书包,同事说,这个书包是沈乐群还没来得及送给“女儿”的新学期礼物。
为企业筑知识产权保护墙
海宁辖区内设有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众多企业都以科技创新寻求企业突破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海宁法院民三庭庭长范云程介绍,自2010年开始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海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96件、办结568件,类型涉及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权案件等。
2011年7月,海宁法院在海宁经济开发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每月指定一名知识产权法官担任联络员,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巡回审判等活动,为辖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劳动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针对海宁KTV、零售超市等行业存在诸多侵犯版权或商标权、业主法律意识欠缺的现象,2012年,海宁法院邀请海宁KTV行业协会会员开展涉诉风险座谈会,对KTV企业可能存在的侵犯著作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涉诉风险作了预警,有效增强了会员业主的法治意识。2012年底,中国音像协会针对海宁10多家KTV乐库歌曲的侵权行为提起了集中诉讼。由于前期普法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涉诉业主态度良好,通过法院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涉诉的10多家业主缴纳一定版权费从而获取使用权。之后,法院通过进一步宣传教育,未被起诉的KTV也通过协会参与到版权正版化中来,主动缴纳版权费,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2013年,海宁法院向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提交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海宁地区KTV业主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获得了对方单位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反馈。
此外,海宁法院还与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建立调研互助机制,设立调研基地,并就调研成果以诉讼典型案例的方式,编写成册,发放给相关企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防范作用。
据统计,5年来,海宁法院共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40余次、知识产权法治讲座近10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1500余册,与企业构筑起了常态化的良性互动模式。5年来,海宁法院2次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
“海宁的情况比较特殊,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需求大,这就要求法院主动走近市场,帮助企业共同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墙。”海宁法院院长李斌说,今后,海宁法院还将进一步积极创新,更好地探索新类型的司法服务方式,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
全媒体上阵播撒普法种子
“普法要走出去、引进来,全方位直达每位群众。”近年来,海宁法院按照这一思路,大胆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打造了以设点宣传、走访群众、讲法治课、平面媒体为主要形式的“线下普法平台”,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的普法宣传及日常普法宣传,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到街头、公众开放日等形式,使法治意识走入大街小巷,深入人心。仅去年,海宁法院就举办了“接受监督司法公开”、“养护未成年”、“喜迎宪法日”等主题公众开放日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辖区居民等社会各界600余人次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审判工作。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面对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海宁法院及时把握时代脉动,不断改革创新普法教育理念,拓宽普法教育方法,相继开通了“海宁法院”新浪微博、官方微信,构建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线上普法宣传平台”。
2013年12月20日,海宁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海宁法院”,除了每天发布开庭公告、普及法律知识外,还会不定期进行庭审直播,让网友了解法庭流程,推进阳光司法。
今年4月24日,海宁法院通过微博提前预告直播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上海某商贸公司将海宁一家太阳能热水器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7万元。4月28日9点,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随着图文并茂的微直播,75分钟的庭审清晰地呈现在网上,收获不少网友点赞。据了解,海宁法院已累计微博直播案件庭审近10次。
“微信方面,则主要运用图表、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效果更明显。”海宁法院公众微信号负责人何素静说。今年8月,有微信粉丝通过后台留言咨询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计算问题,考虑到群众需求,何素静与相关法官沟通,制作了“小编教你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微信,获得了很高的阅读量和转发量。在海宁法院公众微信号的历史消息中,记者发现,涉及交通法规、婚姻法、合同法、劳动保障法等方面的便民解析特别多,普法作用非常明显。“我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把有用的法律信息传递给更多的人。”何素静说。
30年普法,聚沙成塔。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海宁法院还将在普法之路上继续前行,不断探索普法渠道、拓展普法范围,确保普法直达基层、惠及群众,让法治阳光洒遍皮革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