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以“管干部”的标准扎实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

16.06.2016  01:03
为适应新时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解决党员档案内容不统一、收集整理不规范、管理使用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平湖市坚持“以管干部”的标准,推行“六步工作法”,切实做好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专项清查,摸清全市党员档案情况。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开展为期1个月的党员档案专项清查行动,全面摸清全市27000多名党员的档案存档情况。针对排摸中发现的退伍士兵、返乡大学生、原国有企业转制人员“三类党员”档案缺失较为严重的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由人武部、经信局(企工委)、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全市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协调小组,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为各党委(党工委)查阅档案、摘录信息、复印资料提供方便,有效地提高党员档案查找效率。如广陈镇在1个月时间里,到人武部、人才市场及相关主管单位联系查找党员档案,最终返乡大学生党员档案从最初缺失的123人中查找到110份,退伍士兵党员档案从最初缺失的71人中查找到46份,其他人员档案查找到22份。同时,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无主档案”问题,召集各党委(党工委)进行档案交换,通过档案交换共找到党员档案350多份。

二、分类施策,明确档案规范建设政策。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单位性质、不同年龄入党等情况,按照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平湖市党员档案补办实施细则(试行)》和《平湖市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指导性文件,并下发了4个《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有关问题解答》,为全市开展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依据。如规定人事档案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保管的,其党员档案可不再复印另外保管;对人事档案在人才市场保管的,其党员档案须由党委(党工委)复印后统一保管。并且结合全市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和交流会,对全市31个党委(党工委)进行集中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时序,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应补尽补,确保档案补办“零遗漏”。以党委(党工委)为主体,成立党员档案补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成立若干个调查补办工作组,负责党员身份再核实和档案补办工作。如在镇街道建立了121个由组织委员、纪委书记、组织员、联村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组成的工作组,集中指导帮助基层党支部做好档案补办工作。在补办过程中,坚持分类分步推进的原则,专门制定老党员、村社区党员、两新组织党员、退伍士兵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等5类补办目录,同步下发党员档案补办参考样本,按照调查取证、确认身份、补办手续的“三步法”补办或补齐党员档案。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党员档案补办4500多份,基本完成了党员档案补办工作。

四、一人一档,实行档案保管“四统一”。按照“一人一档”原则,推进党员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31个党委(党工委)安排专门的党员档案管理室,配备电脑,购置专柜保管党员档案。并且参照干部档案管理标准,实行党员档案保管“四统一”,即统一的专用档案盒、统一的档案目录、统一的档案编码、统一的档案检索库。对党员减少、增加,及时更新党员档案检索库,并详细记录进出情况。严格动态管理,每隔半年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装订或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五、从严从实,规范党员档案转递接收。为从源头上严把党员档案质量关,专门编制《平湖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下发至全市1300多个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培养、预备党员吸收、预备党员转正四个阶段所需收集归档的材料进行明确,做到应收尽收。探索实行党员组织关系预接收制,对市外转入的党员,由市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预接收制信到相应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审查党员档案无误后,再正式办理关系接收手续;党员档案不齐的,待补齐后,再办理接收手续。同时,参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式,制定全市统一的《党员档案转递通知单》,连同党员档案一并转递。建立红色预警机制,转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通知单回执的,必须进行催问,确保党员档案转递到位。

六、建章立制,加强党员档案长效管理。制定《平湖市党员档案查(借)阅制度》和《平湖市党员档案转递(接收)制度》,制作全市统一的登记簿,强化党员档案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年初,举办全市党员档案管理员培训班,传达上级最新要求,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年中,由部领导带队,对各党委(党工委)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不定期复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并下发督查通报责令整改。同时,将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写入各级党建责任清单,与各党委(党工委)党建工作考核挂钩,与镇街道“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挂钩,有效压实工作责任。(平湖市组织部、平湖市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