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参与编制的六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发布实施

18.03.2016  18:19

 

 

【本站3月18日讯】日前,为全面推行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省水利厅正式印发了十类水利工程管理规程,其中研究院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参与编制了其中六项规程。

 

今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正式印发,全面吹响了我省推行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号角。在省政府及水利厅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相关工作已经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而制定各类水利工程管理标准是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的首当其冲的一项重点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部署及《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要按照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十种工程类型,制定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综合为一体的工程管理标准,作为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权威依据和行为准绳。

 

该项工作部署以来,研究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落实人员,强调时间节点,在厅相关处室的指导和帮助下,充分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抓紧编制完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等六大类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并及时提交水利厅。这六项管理规程分别对相关水利工程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和经费安排,为今后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体现了研究院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