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公示
浙江省旅游局拟印发 《 浙江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现予以公示。如果您对该结果有何意见或建议,请来电或来信至浙江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571-85212029, 传真:0571-85085910
地 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邮编:310007
公示时间: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9日
浙江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制定浙江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浙江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吊销导游证件的。
3、应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
5、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旅游政务网( http://dyks.tourzj.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6月10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2、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市旅游局(委)进行现场确认。杭州市的考生可到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和杭州市旅委确认,义乌市的考生可到义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确认。在浙江工作、学习或者居住,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考者,统一到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确认。确认时间:6月10日至7月15日。具体确认和要求详见网上考生须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跨地区报名的,要写明情况;不准有组织地跨地区参加报名,各市旅游局(委)也不准受理有组织的跨地区报名,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考务
1 、考试方式及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内容为沿途讲解、景点讲解、考生自备景点讲解、导游综合知识题、业务题回答、仪容仪表等。按照考生所报语种进行考试。现场导游考试分组进行,时间半天/每场,总分100分。
省导考办拟对所有参加考评工作的考评员进行统一调配。
现场考试地点由各市旅游局安排。各市旅游局在报名结束后,排出本地区口试的具体日期,于7月20日前报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
(2)笔试
笔试科目为《旅游政策与法规》(含时事政治)、《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其中导游文化基础知识科目含浙江导游文化基础知识)。试卷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三科皆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考试时间每门课2小时,分值每门100分。
2015年浙江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用省导考办2014年编写的新版教材为参考教材,笔试教材是《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浙江导游文化基础知识》。现场导游考试教材是《现场导游考试指南》。各地可直接向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订购(联系电话:0571—87978125)。
2 、考试时间
现场考试时间为:9月7日—9月18日
笔试时间
时 间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4:00—16:00 |
11月14日(星期六) | 导游业务 | 旅游政策与法规 |
11月15日(星期日) | 导游文化基础知识 (含浙江导游文化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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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点设立
(1)必须具备4个考场、120名考生以上的地级市和义乌市,方可申请设立。
(2)必须选择一家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并担任过高考任务的管理设备较好的学校作为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场,聘请学校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
(3)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旅游局派员实地考察后方可批准设立。
(4)各考点受省导考办直接领导,并接受省导考办巡视检查,各考点配备主考、副主考各一名,并根据报名人数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考场监督员。
(5)准考证号码由省导考办统一编定。
4 、评卷、发证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
(2)阅卷及现场导游考试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后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旅游政务网( http://dyks.tourzj.gov.cn )查询考试结果。三门笔试成绩总分180分、现场考试60分为合格。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语导游队伍建设,2015年全省导游考试对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不含英语、日语),凡具有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笔试合计成绩加15分;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义,可向省旅游局办事中心(电话:0571-85150476)提出书面查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收到国家旅游局的资格证书后20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四、费用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标准收取。其费用为305元。
五、资讯发布及咨询、监督
浙江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资讯将在浙江旅游政务网(网址:http://www.tourzj.gov.cn)发布。
联 系 人: 刘 赟
咨询电话:0571—87998404
监督机构:浙江省旅游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投诉:0571—85155668
六、几点说明
1、杭州市旅委、宁波市旅游局承担本地区报名人员的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和现场导游考试工作。在现场导游考试前须向省导考办上报实施方案,在2015年11月20日前将考生现场考试成绩输入电脑并上报省局导考办。省旅游局负责对上述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2、各市旅游局须在8月31日前向省导考办提出现场导游考试书面报告,并做好现场导游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导考办将适时派员实施考试。
全省报考外语类的考生,现场导游考试一律由省导考办组织,在杭州参加实地培训、现场考试;笔试由当地旅游部门组织。
3、设立考点的市要写出考试工作总结,在考试结束一周内交省导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