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日攻坚"严查食品安全 公布不合格样品
私家厨房很流行但也要有证才行
3月1日至6月10日,杭州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在全省统一部署下,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接合部、种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为重点,“百日攻坚”共受理投诉举报11852件,抽检产品15598批次,开展行政案件查办627件,破获刑事案件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1人,有力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净化了食品市场。
昨天,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杭州最新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在市本级抽检的671批次样品中,共有15批次样品不合格。同时,还公布了“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八大典型案例。
萝卜条、糖桂花、泥鳅、榨菜丝……
15批次不合格样品昨被曝光
食品生产环节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批次,液体乳、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料、酒类、肉制品、再制蛋、食品添加剂等7类产品全部合格。方便食品、瓶(桶)装饮用水、水果制品、蔬菜制品中检出7批次不合格。分别是:
杭州天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莲子西湖藕莼霉菌不合格;
杭州好声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枣红糖(固体饮料)、阿胶桂花红糖(固体饮料)霉菌不合格;
杭州满陇桂雨商贸有限公司桂花食品厂生产的糖桂花霉菌不合格;
淳安千岛湖明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游离余氯不合格;
杭州萧山义蓬火星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萧山萝卜条亚硝酸盐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肉类、蔬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全部合格。水产品中检出4批次不合格。分别是:
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1号摊位销售的泥鳅孔雀石绿不合格;
桐庐县城南街道建明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
淳安千岛湖农贸市场鲁永富销售的鳜鱼孔雀石绿不合格;
建德市新安江农贸市场王炳珠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火锅汤底、豆及豆制品、煎炸油、食用油、水产及水产制品等10类食品全部合格。蔬菜及蔬菜制品、餐饮具中检出4批次不合格。分别是:
淳安千岛湖秀水人家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冷菜盘大肠菌群不合格;
杭州捞一捞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酱油碟大肠菌群不合格;
程明生(临安华丰面馆)销售的榨菜丝(散装)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牛逸洋(杭州市下城区芽笼九巷小吃店)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合格。“百日攻坚”通报八大典型案例
有人无证生产食品被罚25.6万
杭州巨德食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牛肉产品案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共同捣毁了该公司营运窝点,并检查涉案大型超市17家,查明以猪肉冒充的牛肉产品1.6万公斤,案值180余万元。公安部门目前已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4·18”制售假冒名牌白酒系列案
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捣毁南京、上海等4处假冒高档白酒生产窝点、2处假冒商标标识等材料印刷窝点,查封杭州24家售假门店,在生产窝点和售假门店现场查扣8500余瓶假冒名牌白酒及大量空瓶、商标标识等。目前公安部门已对5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杭州觅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
该公司经营的“觅食网”从社会上招募家厨,以家庭厨房为加工制作场地制作食品,利用公司的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订餐服务。“觅食网”共有杭州家厨309家,上海家厨320家,深圳家厨290家,均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对该公司罚款105000元,责令所有无证家厨下线并停业。
临安望胜饲料经营部
经营与标签内容不一致的饲料案
临安市农林执法大队接到市长公开电话的交办单,举报临安望胜饲料经营部售卖假饲料。经当场对举报人购买批次的豆粕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粗蛋白、粗灰分不合格。依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没收该经营部违法所得59400元,罚款118800元。
食之秘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案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用超过保质期的优酪乳作为原料制作水果酸奶奶昔。根据《食品安全法》,没收过期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52元,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建德市天泽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在该公司当事人冰库内发现30箱过期的冷冻鸡爪,产品生产日期均为2014年。在该公司成品车间,共查获使用该批过期原料生产的成品卤鸡爪共计101公斤。根据《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冷冻鸡爪600公斤,没收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的卤鸡爪成品101公斤,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薛夏才无证生产食品案
薛夏才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富阳区银湖街道观前村大长山166号内擅自开设响皮加工场并从事响皮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薛夏才没收干猪皮880千克和违法生产的响皮成品250千克,并处以罚款256000元。
杭州大庙饮用水有限公司
生产假冒名牌桶装饮用水案
根据举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生产假冒名牌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已被吊销,公安部门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刑拘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魏奋 通讯员 嵇国强 王敏 姜晓霞) 【徐施宏】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