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豪车“零首付”就可以提车?

14.08.2015  00:20

    原来只是一个诱饵,买路虎男子被“”迷惑了双眼

    想要开上车,手头却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男子打出“零首付购车”的幌子,吸引了数十名购车者。最后才知,“零首付”其实只是诱饵,自己向银行支付的贷款,远远高出实际所需支付的贷款额。

    零首付是假 高贷套钱是真

    2012年12月,罗某找来朋友王某、金某、安某、华某等人,组建天台县好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展车贷业务。罗某承诺愿意跟他一起干的,除了基本工资,销售50万元以上的车,每辆提成1.5万元;50万元以下的车,每辆提成1.2万元。

    罗某先让金某和安某到杭州某担保公司培训。担保公司与好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了台州地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所有有关台州的汽车贷款业务都由该担保公司先行垫资,之后担保公司再向银行办按揭。两人参加培训的内容为:如何在购车合同上签字、怎么操作视频面签、客户资料审批等。之后,罗某安排王某和华某等为业务经理。

    通过在QQ群、微信朋友圈发布“零首付购车”信息;在汽车4S店门口揽生意;以朋友介绍给朋友等方式的业务模式,公司很快接到了第一笔大单。

    2013年初,做生意的许某想买一辆路虎。经朋友介绍,许某认识了王某。王某告诉许某,买车可“零首付”,只需提供相应资料,其他不用操心。许某就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交给王某。王某让许某签了担保协议书、抵押合同、车辆代购协议书等空白资料。

    半个月后,王某打电话给许某,让他到路桥某酒店视频面签。面签前,金某递给许某一张纸,上面写着许某要回答的内容:买的车型为福特路虎揽胜系列,贷款额为1300000元,分3年还清。

    面签几分钟后就结束了,事后许某才知道,面签他的是银行人员。虽然要买的实际车型为路虎3.0柴油版,与纸上写的车型有558600元的差价。不过许某并没多虑,因为据金某解释,“零首付”购车就是如此,多出来的钱以后还。

    其实,许某还被蒙在鼓里的是,由金某提交到担保公司的材料里,所谓许某名义上的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个人薪金收入证明、银行对账单等,都是金某伙同安某一起凭空捏造的。

    两周后,许某在好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拿到了车。金某告诉许某,从现在起,许某每月需付按揭37000余元,分3年付清。这笔按揭款比起许某实际该付的金额,足足多出558600元。

    资料里藏猫腻 东窗事发

    按这种模式,在罗某指示下,公司一共做成24位客户,除去各种保险、税费,公司收益480余万元。就在罗某继续如法炮制、期待更多盈利时,东窗事发。

    2013年10月,公司向担保公司递交6位客户资料。审核过程中,担保公司发现猫腻。客户实际买的车型是宝马320,到自己手里所需垫资的车,却变成了宝马5系GT系列。此外,其所提供的购车发票、保险单等都是伪造的,造成公司承担超额垫资。担保公司经理赵某报了警。

    接警后,天台经侦大队立即调查。经过一年多调查取证,查清该案。为“空手套白狼”,罗某想到“高贷”套钱。先向客户吹嘘自己公司买车的便利,再让客户签署一系列合同,将客户绕晕后,又以提高车价后可获相应利益诱惑,致使客户被骗承担比真实车价高得多的车贷,从而获利。最后,罗某抢先客户提到车,在新车上装GPS,随时跟踪定位客户,一旦客户没按时缴贷款,就将车取回。

    算好相应保费后,罗某让安某打电话与一个绰号“胖子”的男子联系。胖子在路桥,据资料,制作好假发票和假保险单。如果客户资料里没房产证、土地证、银行流水账等凭证,胖子也会一起制好。安某拿到这些资料后,再转寄到担保公司审核。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民警提醒,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者切莫被“零首付”买车的“”迷惑了双眼。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周余丽 王翠霞 记者 李攀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