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前夜新娘跑了

24.04.2015  10:00
  时间:4月23日 地点:湖州吴兴法院

  “我儿子原定于今年年初结婚,可是登记之前媳妇跑了,说是不愿意结婚。”谈起儿子李峰的婚事,老李连连叹气,“真够闹心的”。
  2013年初,湖州吴兴区织里的李峰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女孩汪婷。李峰对汪婷一见钟情,经常到她家去玩。汪婷的父母看李峰人不错,工作也稳定,对他十分满意。
  与汪婷相处半年后,李峰提出了结婚的想法。但汪婷父母表示,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希望李峰能入赘到汪家。李峰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汪家二老开心不已,认定了这个毛脚女婿。不过,汪婷听到结婚一事,有些迟疑。她向父母坦白,自己对李峰没有那么深的感情,不想和他结婚。但这个决定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
  在父母的安排下,2013年秋天,汪婷和李峰举行了订婚仪式,双方互赠了黄金首饰,汪家还给了李峰20万元礼金,约定2015年初结婚。
  可就在结婚登记的前一天,新娘汪婷却不见了。据汪婷说,她虽然和李峰订了婚,但内心却不能接受。一想到第二天要登记了,她连夜收拾东西,给父母留了一张字条,跑到朋友家去了。
  第二天一早,汪婷父母打电话给李峰,说了女儿离家出走的事,李峰一听就急了,“新娘子跑了,这婚怎么结呀?
  过了几天,汪婷回来了,面对父母的指责,她表示坚决不愿意结婚。这么一折腾,李峰家也不想结这门亲了。
  一桩婚事,就这么断了。至于先前付的20万元礼金和黄金首饰,两家人却有不同的想法。汪婷家认为,既然还没有登记,双方也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礼金当然应该归还。但李峰家却说,这件事在当地都传遍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这笔礼金应该作为补偿。
  沟通了几个月,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差,2015年1月底,汪婷家起诉到吴兴法院织里法庭,要求李峰家退还全部礼金和首饰。
  庭审中,承办法官提醒双方,汪家虽然付了礼金,但是由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汪婷依法有权要求返还礼金。同时,法官也批评了汪婷对婚姻不负责任的态度,给李峰及其家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法庭上,汪婷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她的父母也表示不应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最终,汪婷及其父母申请撤回了本案起诉,放弃要求李峰返还彩礼20万元的主张,双方互相返还了之前互赠的黄金首饰。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