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无主病人”不能“见死不救” 杭州拟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04.11.2015  08:34

11月2日,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一条《关于建立杭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一旦意见稿予以通过,杭州将建立一套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并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减轻医院压力的同时,让那些需要及时治疗的病人能够得到更好的救助。

在全民医保体系下,相信不少市民都会拿着医保卡去医院看病,但我们仍能耳闻“无法查明身份”“无力缴纳医疗费”的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的事例。目前,杭州就正在为这类人群探寻新政。征求意见稿提出,杭州市本级将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区、县(市)也要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而基金支付的范围分为两类:一类为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病人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另一类是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病人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有负担能力但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并不能享受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于“无主病人”和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病人来说,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只帮忙支付入院后72小时内的医疗费用,并不负责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征求意见稿还对医疗机构的职责作了说明,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对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对救助对象急救后发生的欠费,医疗机构应设法尽快查明欠费病人身份,对有负担能力的病人要及时追偿治疗费用。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动减免无负担能力病人救治费用,协助符合条件的病人按程序向有关救助机构等申请救治费用。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陆群安        编辑:见习编辑 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