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城市飙车 速度与死神

13.05.2015  16:40

  近日,发生在北京大屯路的一起车祸引发人们关注。经公安部门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车速鉴定,认定两名驾驶人在隧道内高速追逐竞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涉事人被提起公诉。

  类似这样的飙车新闻,似乎不绝于耳。公安部有关实验表明,飙车极易造成严重危险,当车速达到每小时100公里,车辆与行人相撞,行人死亡率达100%。

  快报昨天报道,夜间的余杭塘路,曾是飙车族最爱光顾的路段之一。今年4月,随着余杭塘路西线开通,西湖交警大队又陆续接到不少余杭塘路沿线居民投诉,反映常有改装车把宽阔的余杭塘路当做飙车赛道,深受其扰。5月起,西湖交警大队针对改装车超速、非法上路及排气管扰民情况,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明知违法仍要疯狂一把

  “3、2、1……跑!”随着发令人猛地挥下双臂,两辆跑车疾驰而去,迅速消失在道路尽头。

  一天晚上10点左右,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有几十名“飙车族”聚在一起。驾驶员陈某看起来二十出头,身着比赛服,腰挎一个包,头发还算整齐,双臂有些纹身。

  啥时候飙车?“没有固定时间,想来就来。”陈某说,几个车友互相通个电话,就能约一场,基本都在晚上10点以后。

  都有哪些人参加?“来玩的年轻人居多,认不认识都不妨碍飙一场。”陈某玩车已经三年多了,他也知道飙车是违法行为,“查得严时也不敢出来多玩,自建道路、尚未施工完成的‘断头路’、车流小监控少的路段是飙车首选。

  陈某说,他的跑车现在市价仅40万元,但改装费已是车价的好几倍了。

  实际上,飙车不仅发生在一线城市,部分省会城市、二三线城市也屡见不鲜。2014年6月27日晚,昆明市交警支队出动48辆警车、警力200余人,在福保文化城路段查获多起涉嫌飙车违法行为及非法拼、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等。

  昆明市某汽摩俱乐部负责人古同(化名)说,目前明目张胆、有计划的公共道路飙车基本没了,但零星的公路飙车依然存在。赛车租用场地,每次费用在2万元左右,几个人飙车租用场地并不划算,他们就在公共道路肆意竞逐。

  对非法改装车罚款少得可怜

  北京警方透露,飙车的车型除少量原装进口的超级跑车外,大多为经过非法改装的中低档车型,以及部分两轮摩托车。飙车案件往往有团伙、有预谋,还常常伴随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性质非常恶劣。

  在北京丰台区某汽车城,从事改装车的老板说,改装车就是“无底洞”,虽然我国明令禁止擅自改装车辆,特别是禁止改装升级动力,“但是,这档生意就是好,很多人对改装车上瘾了,隔三差五地来”。“少的花个一两万,多的几十万也舍得。”古同说,偶尔会为俱乐部成员简单改装,“一般会先向车管所申请,批准后再改”。

  京城飙车族小海花了几十万元改车,每次都能顺利通过年检,方法就是找车虫帮忙。小海说,在检测场门前举牌的车虫大多“能力有限”,只能节省排队时间,代走流程,要验改装车必须找检测场内部有硬关系的车虫,“改装店一般就有关系能帮忙验车”。丰台区西国贸汽配城一家改装车行的老板东子说,自己的店能帮改车的代办验车,也是托有关系的车虫帮忙,正常验车费用100多元,找车虫验车要1000多元,大改的车子都这么验。

  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王晓鹏看来,与改装成本相比,罚款额度少得可怜。按照有关法律和云南当地法规规定,对于非法拼、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视情节和具体拼、改装内容,对车主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现非法改装车辆,一般会责令车主恢复原状,罚款5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作为查控机关的交警部门只能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查扣,而对改装车辆的汽修店并没有执法权。“一般我们会将情况通报给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对改装企业进行处罚。”王晓鹏说。“改装企业的日常监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多头管理加大了治理难度。”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魏建勋说。

  “不少非法改装的车辆都是驾驶者的‘第二辆车’,平时都停在车库,也不挂车牌、不年审,只有夜深人静时才会开出来。”古同说。

  交警对飙车族“不敢死命地追

  治理飙车,虽然有法律依据,但在查处中还存在一系列困难。王晓鹏说,飙车者往往选择夜深人静、人车较少、没有监控的路段竞逐,警方取证难度非常大。“之前的几次集中查处都是有群众举报,前期摸查取证耗时很长,当晚采取行动调集了大量警力。日常查处飙车,即便抓获了飙车人员,如果前期取证不充分,也很难进行处罚。

  为了避免因追查超速者给道路交通造成更大安全威胁,对偶遇的飙车者警方往往很难当场查获。“想要逮住跑车和改装车并不容易,除非全城一起设卡查车,否则很难抓现行。”古同说。

  今年4月北京飙车案的事发地点——大屯路隧道全长1.2公里,被认为是飙车的热门地点之一。管理大屯路隧道的奥运村交通中队曾说,他们对于飙车行为确实做了多次查处,但在执法过程中很难追上飙车的车辆。“他们本身就开得很快,我们一追就开得更快。我们担心,在这种高速下他们太容易出危险,因此也不敢死命地追。

  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说,将联动交管、刑侦、治安等多警种,加强违法行为易发生地区的巡逻。针对有组织策划实施飙车违法的线索,提前开展工作,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发生之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常态化管理,逐步提升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的意识。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分析飙车行为规律特点,对组织、实施飙车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

  飙车入刑要如何追责

  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公安机关查处的交通违法中,20%以上是超速,超速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飙车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同时也严重威胁公众的人身安全。

  飙车在法律上被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如果情节恶劣则构成危险驾驶罪。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为治理此类危险驾驶行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所谓“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是指如果危险驾驶行为造成致人伤亡等实际损害后果,根据驾驶人的故意或过失情况,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由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较重,所以会以较重的罪名定性。

  “大屯路隧道飙车案”的两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说,所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都对公共安全有一定危害性,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根据本案案发的时间、所处环境,并无造成加害性的可能。涉嫌哪种罪名需看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主观故意,还需考虑造成的客观后果。

  截至去年底,江苏省尚无一例追逐竞驶违法行为被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一些飙车者是被其他更重的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去年,镇江一辆小轿车与一辆大客车在市区道路上追逐,造成一名行人被撞后死亡,肇事者就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拘役和罚金(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如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图于佳岐

  综合人民日报、法治周末、京华时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扬子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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