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召开“环境功能区规划”意见征求会

05.02.2015  10:51
  2月2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意见征求会在县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区划》方案向有关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征求了意见与建议。副县长雷应江参加会议。 会上,规划专家组从《区划》的编制背景、编制依据、划分要求、划分概况等方面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讲解。同时对照方案,各区块所处乡镇(街道)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专家组进行了初步对接。 会议表示,《区划》是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性、约束性和强制性空间管制规划,是景宁畲族自治县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手段,是决策区域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开展分区差别化管理的基础平台。 会议指出,此次《区划》方案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情况复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与规划专家组对接,深入研究、规范操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各规划协调一致,配合设计单位完善规划方案。同时设计单位要增强方案的专业性、规范性,结合我县县情,制定严格管用的管控措施和负面清单,划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明确各区域功能,更好优化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强区域开发的环境合理性,保护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据了解,《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功能区划》从保障自然生态安全和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出发,根据环境功能综合评价结果,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将县域内国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环境保护区、人居环境保障区和环境优化准入区等5类环境功能区,明确了各类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分区管控要求,提出了区划实施保障措施。                                     (景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