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留美学生李向南杀害女友案,昨天上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向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9月26日晚,美国警方在一辆轿车后备厢中,发现失踪中国留学生邵某的尸体。经调查,其男友、温州乐清籍留学生李向南有重大嫌疑。
去年5月13日,潜逃8个月的李向南向温州警方自首,承认是自己杀害了邵某。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中,使用了“从轻处罚”一词。为什么判处李向南无期徒刑?钱江晚报记者昨天采访了主审法官。
■案件回顾
掐死女友第二天潜逃回国
8个月后向温州警方自首
李向南(曾用名李跃),男,1991年9月16日出生,温州乐清市人,留美大学生;邵某比李向南小3岁,大连人。
李邵两人在案发前都在美国留学,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
2014年9月5日下午,李向南与邵某入住美国爱荷华州内华达市“Budget Inn”旅馆,当晚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
第二天下午5点多,李向南趁邵某回学校做小组作业之际,到麦克斯折扣店及沃尔玛超市,分别购买了一只行李箱与两只哑铃,放置于自己驾驶的丰田凯美瑞轿车后备厢内。
9月7日凌晨1点许,李向南在旅馆房间内再次与邵某发生争执。李向南落网后称,当晚邵某表示,自己喜欢上了另一个男生,希望李向南做她的“周末男友”。
争执中,李向南将邵某扼颈致死,随后将她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内、塞进一只哑铃,藏在轿车的后备厢里。
李向南开车回到爱荷华州爱荷华城海豚湖小区,将车子停放在自己租住处附近的停车场。
9月8日,李向南乘坐事先订好的航班回到中国。
案发后,美国警方立即将案情通报给中国警方。
去年5月13日,李向南主动到温州市公安局投案。当天,他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经温州市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法官释疑
如何认定他是预谋杀人
又为何从轻处罚
温州中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向南因感情纠葛掐死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后他畏罪潜逃8个月,社会影响恶劣。
但该案在起因和性质上,属于恋爱矛盾激化引发;李向南有自首情节,在法庭上有强烈悔罪表现;他的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因此,法院对李向南予以从轻处罚。
昨天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接受了钱江晚报记者采访,对案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美国警方移交的访谈报告,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官:可以。
本案犯罪行为地在美国,美国警方移交的视频资料、现场照片以及美国警官的访谈报告,均属于刑事司法协助范围。
此外,美国警方提供的证据内容真实、程序合法,并由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认证,由中国公安部确认接收,再转交至温州市公安局,来源也是真实、合法的。
问:李向南曾辩称,自己是临时起意杀人。那么,法院为何认定他是有预谋的?
法官:根据调查,案发时,李向南正在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距离考试时间近,但他购买了单程机票回国,而且事先没有告诉家人。他辩称“购买机票回国散心”不符合常理。
李向南所谓的搬家,是在所住小区内搬到另一单元,而且他房间已经有行李箱的情况下,又买了行李箱,也是不合理的。此外,他买的两只哑铃比较重,相比他的形体,并不能让人相信是用来健身的。
问:李向南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
法官:是。李向南投案后,尽管多次提到“误杀”、“过失”、“无意”等字眼,并否认有杀人预谋,但他对自己用手掐死邵某的行为一直供认不讳,因此可以认定李向南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
通讯员 温萱 本报记者 王益敏
温州留美学生杀害女友案宣判 李向南被判无期 -
杭州21:28 23.06.2016 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