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敬酒不满他人未喝 掌掴引斗殴获刑
08.01.2016 09:59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1月7日电(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施海)浙江缙云一男子因他人“不吃敬酒”而掌掴对方,进而引发斗殴致一人轻伤,最终自己领到一杯“罚酒”。7日记者从缙云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分别判处两位被告人马某、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和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年10月5日晚,马某、周某与朋友在缙云县某ktv消费。期间,马某得知另一朋友也在此地,便前去打个招呼。
马某进了包厢后,用方言和大家打招呼,并一一敬酒。当马某在向沈某敬酒时,却发现对方一点也没喝,心中顿时冒出无名火,不由分说就打了沈某一巴掌。在场的人一下愣住了。
后经马某朋友劝说,沈某也就不计较了。过了不久,沈某包厢中的吴某找到马某,让他去和沈某喝杯酒,赔个不是。马某一听,觉得有些道理,便欣然前往。
然而当马某喝了两杯酒后,吴某仍要他喝。马某心中恼怒起来,认为对方是故意为难他,便将朋友周某等人都叫了过来。
由于双方都喝得醉醺醺,情绪激动,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吴某一下子被打倒在地。后其被送往医院治疗,发现其左脚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2015年4月23日,警方在扬州市将外逃的周某抓获。同年5月25日,马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庭审时,马某和周某积极赔偿了吴某的损失。当得知当时沈某是因听不懂方言而没喝酒时,马某悔不当初。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与周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一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本案案情及相关情况做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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