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菜刀抢劫售货机
28.07.2016 03:06
本文来源: 浙江网
织金县一名青年男子砸坏自动售货机的玻璃和门锁,盗走了一些零食和饮料。此外,该男子还曾2次持刀抢劫……昨日,贵阳中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据了解,本案的被告人陈某年仅20岁,去年12月20日深夜,其使用菜刀将花溪湿地公园一处自动售货机玻璃和门锁砸坏,并将零食、饮料等货物盗走,其损坏的自动售货机经价格鉴定后,修复价值高达6千多元。
同日零时许,陈某持菜刀在公园内对两名游客实施抢劫,抢走三星、苹果手机各1部,现金200元;12月23日晚,陈某又抢得2部手机和69元现金。案发后,花溪警方根据案发地的监控录像,经过摸排将陈某抓获归案。其供述称,由于没有职业没有经济收入,才动了抢劫的念头,其之所以砸坏售货机,是想拿东西吃。
据介绍,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陈某表示认罪,一审法院花溪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刑期七年零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对于这个判决,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合议庭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罗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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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2016 03:06